【资料图】
问:沧州市因病致困患者认定条件?
答:本办法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患者本人具有我市户籍;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因病就医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50%,且在扣除患者因病就医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之后,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
拓展信息: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是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性保险)报销后,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总和。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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