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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专业知识支撑,成功化解了一起技术合同纠纷。
2018年,某制药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加强规范管理,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确立了《业务管理中心软件方案》,约定由某软件公司为某制药公司开发“加工中心管理软件”,根据开发进度,分四期支付费用。
前两期双方合作顺利,合同按期履行。然而2019年下半年,软件开发进入第三期,双方就开发进度、实地测试、修复系统漏洞等技术问题发生争议,经过多次沟通,仍未达成一致,项目被搁置。
2021年1月,某制药公司向某软件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但一直未收到对方公司及股东的回应。9月,某软件公司注销。某制药公司认为某软件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符合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股东赵某、张某在明知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决议解散公司,损害了某制药公司的利益,遂将赵某、张某诉至江岸区法院,要求被告退还预付款13万元、双倍返还定金及资金占用损失。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该案争议焦点涉及软件开发技术问题,专业性强。同时,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时间跨度长,案件审理具有一定难度。为准确高效查明案件事实,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邀请具有计算机软件专业背景的专家,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该专家陪审员具有理工科博士学历,是“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业人才咨询库”成员之一,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
承办法官与专家陪审员逐一查阅证据材料,就涉案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初步分析,专家陪审员认为,涉案合同第一、二期已基本完成,第三期因双方对技术方案没有达成一致而未进行;同时,双方合同约定金额远低于开发加工中心管理软件的市场价格,某制药公司在委托某软件公司开发软件时,应当考虑软件开发失败的风险。专家的分析为承办法官厘清了技术事实,明确了案件审理思路。
庭审中,专家陪审员就涉案软件开发过程中开发需求、验收标准等关键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发问,并向双方讲解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需要不断运行测试、修复系统漏洞的规律,软件开发的市场价值及风险;法官从法律角度阐明公司注销后股东责任承担的规则等,向双方充分释明,同时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解决纠纷。
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专家陪审员及法官的讲解表示认可,在合议庭主持下,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股东赵某、张某分两批共退还11.5万元,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调解书。
此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该案履行情况,对某制药公司进行了跟踪回访,了解其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被告也已按期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长达四年的矛盾得到彻底化解。(邹明强 魏璐)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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