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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近日在塘砖路洞业路路口发现,一辆货车行进中有砂石遗撒在道路上,遗撒位置靠近公交车站,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可能危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执法队员迅速采取行动,叫停了该运输车辆,并检查了相关手续证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询问得知,由于驾驶员操作疏忽,忘记关闭密闭板,导致了砂石遗撒。目前路面上遗撒的砂石已清理完毕。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执法队员告知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装载物品安全性的基础上在行驶过程中还应采取必要的密闭措施,如使用密闭装载设备或者加装防撒装置,以防止砂石等物品的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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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等的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泄漏、遗撒。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供稿:洞泾镇分中心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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