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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新疆和田市吐沙拉镇玉河村居民如某把两面写有感谢信的锦旗分别送至和田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吾布力艾山·艾沙和承办法官艾斯卡尔·艾力手中,他激动的说:“感谢法官,耐心调解我们的交通事故纠纷,终于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2021年5月,如某驾驶电动车行使于和田市吐沙拉镇英明路段与买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如某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治疗,如某左上肢和右下肢被截肢,构成四级残疾。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买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艾斯卡尔·艾力认真查阅案卷,为防止矛盾扩大,多次组织庭前调解。由于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较高、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司法鉴定意见分歧较大等原因,一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达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艾斯卡尔·艾力一直没有放弃,持续跟进调解,不断耐心细致给各方当事人释理说法,经过多次调解后,最终于今年6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如某在3日内便一次性拿到了保险公司980000元的赔偿款。至此,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
一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法官对当事人、对案件严谨负责、依法办理的担当。近来年,和田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调解优先,高效便民、案结事了”的原则,引导当事人积极协商化解矛盾,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王晓琴)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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