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常州金坛一中学的出纳徐某
(资料图)
因涉嫌挪用公款
被提起公诉
引起网友热议
金坛法院透露
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中学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缴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之后多次挪用这些费用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挪用金额共计25518572.08元,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6464.49元。
公诉内容显示
徐某多次挪用公款购买
“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
等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均比较低
公诉人陈述了徐某
涉嫌挪用公款多达16次
·例如2013年2月,徐某将收取的2013年春学期学杂费存入自己账户,之后从中挪用189万余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39.77元。
·2014年3月,徐某挪用2014年春学期学杂费169余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63.32元。
·2014年8月至9月,将其收取的2014年秋学期学杂费从中挪用119万余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11.1元。
·2017年8月至9月,挪用了2017年秋学期学杂费131万元理财,获利59.81元。
·获利最高的一次理财,是2010年7月至9月,徐某将其收取的2010年秋学期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中的333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926.17元。
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据悉,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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