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陈树坤 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修订条文(2019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1总则1.0.1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3、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4、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5、表1.0.3-1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规模托儿所(班)幼儿园(班)小型1~31~4中型4~75~98大型8~10109~12表1.0.3-2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名称班别人数(人)托儿所乳儿班(6~12月)10人以下~15托儿班托小、中班(12~24月)15人以下~20托大班(24~36月)21~2520人以下幼儿园小班(3~4岁)20~25中班(4~5岁)26~30大班(5~6岁)31~351.0.4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6、1.0.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术语2.0.5幼儿生活用房livingroom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3 京津冀变频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22245号-12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